公告日期:2025-12-05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关于单方解除与昌旺航空(湖北)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与昌旺航空(湖北)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补充协议书》,协议对持
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
2020 年 7 月 31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昌旺航空(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之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申万宏源在原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享有、承担及继续履行,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昌旺航空(湖北)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2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ST 昌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 ST 昌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 ST 昌旺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5 年 12 月 5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昌旺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在 ST 昌旺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 ST 昌旺进行信息
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昌旺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 ST 昌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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