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9654 证券简称:芯软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芯软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应的表决权; 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九)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
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提供的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提供的
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10%的担保; 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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