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3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中银专字[2019]第0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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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义„„„„„„„„„„„„„„„„„„„„„„„„„„„„„„„ 3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主体资格.......................................... 6
二、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 7
三、发行对象符合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 8
四、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 12
五、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 15
六、本次股票发行涉及特殊条款的核查................................. 15
七、本次股票发行对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 16
八、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无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份的安排................. 17九、关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
基金及其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 18
十、关于本次发行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持股平台的核查................... 18十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管理要求的核查..... 19十二、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核查... 20
十三、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合法合规......................... 21
十四、结论性意见................................................... 22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鹍骐科技、公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鹍骐投资 北京鹍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鹍骐科技的
现有股东之一
本所/本所律师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定向发行 公司根据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彭建川等8名自然人发行
不超过7,000,000万股股票的行为
本次股票发行 鹍骐科技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公司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鹍骐科技(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股票认购协议》 公司与彭建川、黄珂、王孝玙、杨文超、戚莹莹、
贾斌、赵立久、陈明签订的《鹍骐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
公告》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
5月6日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010036号
《验资报告》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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