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9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9658 证券简称:鹍骐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鹍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
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
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
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0-011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另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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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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