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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18:34:00 股吧网页版
翱华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839659 证券简称:翱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翱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成员结构应当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监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外,监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审计或者宏观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三)廉洁自持,忠于职守,办事公道;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的利益和所有权权益;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五)能够维护公司、股东、职工的利益,对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由高度的责任感。

第五条 公司监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事。

以上各项所述期间,按拟选任监事的股东会或者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机构审议董事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六条 监事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忠实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二) 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内容;

(三) 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四)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应及时向监事会主席报告,由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会依法处理;

(五) 监事应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学习,注重调查研究,提高业务能力;

(六) 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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