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7
公告编号:2021-067
证券代码:839664 证券简称:航天恒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时,公司已就募投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
公告编号:2021-067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是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制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维护投资者尤其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所制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健全了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填补公司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1-067
我们认为:该议案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维护投资者尤其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需要所制定,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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