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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08 16:22:22 股吧网页版
航天恒丰: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8


证券代码:839664 证券简称:航天恒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1 年 2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经营管理权限,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共有九名董事,其中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
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为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但因其他原因辞职的除外。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有提案权的股东提名。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七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法》规
定的范围内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但董事会成员的任何变动,包括增加或减少董事会人数,罢免或补选董事均应由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作出决定。

第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务时,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
秘书主要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委派或者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四)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十五)决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合并、分立、重组等事项;

(十六)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任免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九)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
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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