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8
证券代码:839664 证券简称:航天恒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航天恒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法召集。董事会应在本章程第三十三
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召集股东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大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
事主持。 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经全体独立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15 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董事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四十五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号码。
(五)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应当充分、完整地披露提案的具体内
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 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事项做出合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 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
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
得变更。 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中将同时记载独
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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