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9672 证券简称:东方飞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东方飞云国际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京税稽一处[2024]329 号》,2019 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霍城东方飞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请赐我一双翅膀》合同应执行金额为 175,000,000.00 元,公司账面确认含税
收入 85,200,000.00 元。2019 年年报审计时公司调增含税收入 89,800,000.00 元,
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5,083,018.87 元未在 2019 年申报缴纳。
公司在 2023 年及 2024 年陆续申报了含税收入 80,500,000.00 元。税务局针
对公司延期申报的情况相应调减了延期申报数据,调增了 2019 年的申报数据。
由于上述延期申报调表事项导致 2023 年度公司实际享受的增值税进项税加
计扣除减少 821,097.74 元。需补缴 2019 年城市维护建设税 279,248.73 元,教育
费附加 119,678.03 元,地方教育费附加 79,785.35 元。
全资子公司霍城东方飞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于5,083,018.87的进项税预计不能抵扣。追溯调整 2019 年成本。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延期纳税申报增值税事项调整前期纳税申报表,对影响前期应
缴税费情况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事项,子公司霍城东方飞云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与母公司关联交易形成的进项税预计不能抵扣,追溯调整前期成本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项目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例
其他流动资产 3,960,606.13 -3,960,606.13 - -100%
资产总计 126,961,689.10 -3,960,606.13 123,001,082.97 -3.12%
应交税费 65,983.70 2,422,222.59 2,488,206.29 3670.94%
负债合计 82,200,949.70 2,422,222.59 84,623,172.29 2.95%
其他收益 2,222,104.68 -821,097.74 1,401,006.94 -36.95%
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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