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技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耐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耐新材”)为扩大公司规模,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欧耐新材拟引入新投资者东莞市万泉好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欧耐新材进行增资。
欧耐新材的注册资本拟由 1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为 12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
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均由东莞市万泉好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200万元人民币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欧耐新材 83.3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欧耐新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04,771,812.09 元,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76,751,904.05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欧耐新材的总资产为 12,346,402.52 元,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资产为 10,264,971.92 元(合并口径)。
本次交易出售标的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为 2,057,733.75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1.96%,未达到 50%;出售标的股权对应的资产净额为 1,710,828.65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净资产的 2.23%,未达到 50%;同时也不存在 12 个月有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月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万泉好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罗浮尾二路 6 号 1 栋 101 室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罗浮尾二路 6 号 1 栋 101 室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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