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技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38)
近日,公司收到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变更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审项目签字合伙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签字合伙人张正武先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因尤尼泰振青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项目签字合伙人石春花女士继续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石春花,201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8 年起从
事证券项目审计业务,自 2024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现任尤尼泰振青合伙人。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公告编号:2025-008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春花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变更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审项目签字合伙人的函》;
2、本次变更后人员的身份证件、执业证件。
特此公告。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