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技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彭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270,519 股,占公司股本的 36.41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小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741,999股,占公司股本的 37.81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曹润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明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蒋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14,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3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4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彭章芳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蔡杏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曾秀梅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蔡杏芳,女,199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 年 3 月
至 2016 年 6 月在桂林理工大学学校函授学习,专业为会计学,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深圳市龙城代理记帐公司,任职税务会计;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就职于
深圳市欧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总账会计;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深圳市
迪莫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会计主管;2019 年 2 月至 2022 年 8 月就职深圳市鼎研
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会计主管;2023 年 3 月至现在就职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财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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