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技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举彭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超先生不属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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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亦由彭超先生担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彭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聘彭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彭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小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聘陈小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陈小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杏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聘吴杏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吴杏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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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杏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聘吴杏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吴杏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深圳市华涂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600 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彭超先生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董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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