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技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合理优化财务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涂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龙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300 万元,并由公司为深圳市华涂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华涂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11 日
公告编号:2025-031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新旺路 8 号和健云谷 2 栋 7 层 714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新旺路 8 号和健云谷 2 栋 7 层
714
注册资本:2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外墙翻新,涂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涂料、涂装加工制造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李明星
控股股东: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彭超、陈小华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5,006,874.46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4,028,909.09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0,906,037.82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31.33%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31.33%
2024 年营业收入:83,395,395.07 元
2024 年利润总额:3,124,868.80 元
2024 年净利润:2,650,131.85 元
审计情况:深圳市华涂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数据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合理优化财务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涂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龙岗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300 万元,并由公司为深圳市华涂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因全资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大量资金,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以支持其发展。本次担保有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该担保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权利和利益及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将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存在公司利益转移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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