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技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6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汪毓能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董事陈小华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5年6月18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提名汪毓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汪毓能,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就职于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专员、经理;2015 年 8 月
至 2016 年 7 月就职于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就职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任高级经理、副总监;2021 年1 月至 2024年 6 月就职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任副总监;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4 月,自由职业;202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9
任董事长助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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