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9679 证券简称:华涂技术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华涂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决定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本金可循环使用,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24,897,247.85 元,资产净额为 85,091,585.89 元。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金额为 20,000,000.00 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 16.01%,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公告编号:2025-037
23.50%。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导致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范畴。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议案,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投资流通股票、期货、期权、外汇及投资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风险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故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用于投资证券。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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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旨在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提升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波动、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当进行投资,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存在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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