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21
霍普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节能大厦22层)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主办券商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二O一九年十二月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霍普科技、本公司、公司 指 霍普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万通圣元 指 天津万通圣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鑫同舟 指 天津合鑫同舟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大会 指 霍普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霍普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霍普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票发行方案 指 霍普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券商 指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 指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霍普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目录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
二、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5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8四、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9
五、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 ...... 10
六、备查文件 ...... 1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方案确定的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5,000,000股(含本数),本次实际发行股票5,000,000股。
(二)发行价格、认购方式及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亚会 B 审字(2019)141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80,115.04 元,未分配利润为-12,566,248.14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12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0.73 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价格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行业平均市盈率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发行对象协商后最终确定的。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式以现金认购,实际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将按照《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5日,公司在册股东共计10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第八条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做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之规定,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均享有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对本
次发行的股票享有优先认购权。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9-024),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须在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2019 年 12 月 9 日)前,主动向公司出具《意向申报
函》,并将书面盖章或签字文件邮寄或传真至公司,并电话联系确认,未按时递交《意向申报函》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截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19年 12 月 9 日),公司在册股东均未提交《意向申报函》,视为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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