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 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在江苏宿迁及浙江杭州设立 2 个全资子公 司,认缴注册资金分别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名称、经营 范围、注册地址等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之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 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五条之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之规定“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经董事会审
公告编号:2025-018
议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 上;(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金额超过 1,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要求,本次投资无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司拟设立发电公司,进入新领域,主要目的是实现自发自用,节约公司 电费开支,降本增效。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拟投资标的情况
(一) 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下列信息尚未经工商核准,最终注册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名称:江苏鑫亿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青伊湖镇通湖大道 272 号
主营业务: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服务;能源项目的开发、设计及投资、运营管理;能源设备的研发、设计、及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推供能源技术的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物清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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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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