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839683 证券简称:鑫亿鼎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19 日,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鑫亿
鼎”或“公司”)与许开港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就鑫亿鼎对许开港控制的江苏福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福港石英”或“被托管企业”)和连云港睿晶石英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连云港睿晶”或“被托管企业”)托管经营事项进行了追认。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签署许开港与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
二、委托管理基本情况
(一)委托管理内容
许开港将福港石英和连云港睿晶的生产、经营、管理或业务权,委托给鑫亿鼎,鑫亿鼎全面负责连云港睿晶、福港石英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落实执行福港石英、连云港睿晶股东/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到期后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续约。委托管理期间,如任何一家托管企业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则该托管企业的托管期限提前终止,托管期限终止日为托管企业股权发生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三)委托管理费用
公告编号:2025-064
双方确认托管费用采用固定费用的方式进行核算,每家公司托管基础费用按照 24 万元/年收取。
实际托管期不足一年的处理:若实际托管期不满 12 个月,按实际托管月数折算(实际托管月数/12×年度基础费用)。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经营管理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司对托管经营管理事项成本测算确
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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