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24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9685 证券简称:奥迪安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4),公司定于2017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2017年11月22日,公司股东黄文森先生(持股比例8.00%)从
规范运作和提高决策效率角度考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请董事会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6,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临时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因公司承接项目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 公告编号:2017-027
份有限公司申请6,000万元财务资助,有效期36个月(自协议签署
之日起算),资金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此外,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申请资助的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股东梁广洋、邓桂平、黄文森、罗轶及广州安奥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以其持有奥迪安的股权进行担保。
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6,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三、公司董事会对增加临时议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经核查,截至2017年11月22日,公司股东黄文森持有股份2,64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0%,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提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该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27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披露的《广
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2017-024)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6,0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黄文森先生《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广东奥迪安监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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