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9694 证券简称:常电股份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常工电子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注册。 称公司)。
公司系由常州新区常工电子计算机有
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
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常州市政务服
务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411724153766E。
第三条 公司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在全
司。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常州常工电子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常州常工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 Changzhou Changgo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科 第五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科
路 9 号。 路 9 号。邮政编码:213031。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执行事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执行事务
的董事。 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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