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9697 证券简称:锐速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作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视
情况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聘请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被全国
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公司现任总经理发生本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或由公司解除其职务。
本条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监事会主席、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 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二) 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方案;
(三) 布置贯彻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四) 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 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六) 听取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的汇报,研究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七) 研究决定有关人事安排;
(八) 研究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事项;
(九) 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事宜;
(十) 通报重要情况;
(十一) 总经理确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另外,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
可以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组织及记录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拟稿,由总经理或受其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九条 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员主持召开的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检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的会议。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负责该项议题涉及业务的牵头部室负责,必要时办公室协助。如果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由有关部室按统一规格起草,办公室核稿,会议主持人签发。专题会议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视议题决定。
第十条 办理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应遵守如下程序:
(一) 主办单位就有关决策事项与有关部室进行商议,形成初步意见后报 分管副总经理;
(二) 分管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室和人员进行研究,形成倾向性意见;
(三) 办公室向各分管副总经理收集有关决策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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