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9698 证券简称:路得坦摩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路得坦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路得坦摩汽车部件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路得坦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 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 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 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 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规章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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