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9702 证券简称:和元上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更有效的整合内外部资源,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
公告编号:2019-043
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并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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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该异议股东具体协商确定回购价格及方式。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至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的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20日内为异议股东要求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申请材料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亲自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4、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四、公司终止挂牌及回购事宜特别提示及具体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异议股东,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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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或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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