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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23 15:50:50 股吧网页版
和元上海: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3


公告编号:2019-047

证券代码:839702 证券简称:和元上海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25940784

承诺主体名称 潘讴东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终止挂牌的股份回购
承诺函)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终止挂牌的股份回购
承诺函)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结束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公告编号:2019-047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3 个月内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潘讴东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潘讴东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在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
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7 日)登记在册,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不包括明确表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参加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2、回购请求方式:上述回购相对人应当在本承诺公告之日起20 日内将股东身份证明、持股证明及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申请材料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亲自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潘讴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限内,按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价对回购相对人截至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票实施回购;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19-047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讴东作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 其他说明

无。
五、 备查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讴东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对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的承诺书》。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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