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5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9706 证券简称:奇士达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奇士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用途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一年。具体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以深圳市南山区泛海城市广场2栋404、405、406、407的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余煌、陈骋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6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担保》。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余暖娜为余煌之胞姐,公司董事长余煌、董事陈骋、董事余暖娜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3
1.自然人
姓名:余煌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
2.自然人
姓名:陈骋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
(二)关联关系
余煌及其配偶陈聘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余煌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骋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用途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一年。公司以深圳市南山区泛海城市广场2栋404、405、406、407的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余煌、陈骋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公告编号:2019-023
经营以及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奇士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奇士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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