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山东昌宏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证天通
关于山东昌宏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5)审字 21100253 号-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昌宏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宏保险代理公
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5)审字 21100253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就有关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昌宏保险代理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1,424,656.64 元,且昌宏保险代理公司近两年主营保险代理业务锐减,并持续亏损,昌宏保险代理公司现阶段没有良好的应对措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意见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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