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4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9708 证券简称:英思特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9日9点。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19-040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19号(稀土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区A1-B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取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议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的规定:“挂牌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开披露仍在有效期内(报告期末日起6个月内)的定期报告期末日为基准日,以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分配依据”,“继续实施权益分派的,原则上应以已披露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作为权益分派依据,重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无法按照股转公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继续进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取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有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9日8时至9时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19号(稀土高新区
公告编号:2019-040
科技产业园区A1-B1)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公司名称: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19号(稀土高新区科技产业
园区A1-B1)联系人:雷永龙联系电话:0472-6916202传真:
0472-6916060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40
六、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1、《关于取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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