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9711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七)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八)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八)决定发行公司债券;
(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十二)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
(十三)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
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
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
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
易行为(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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