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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7 18:43:58 股吧网页版
苏扬包装: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27

证券代码:839713 证券简称:苏扬包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苏苏扬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苏扬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苏扬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江苏苏扬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的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及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利,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保障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监事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享有知情权;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七)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第七条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职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直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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