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839717 证券简称:九州生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 作用,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江 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
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负
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合同等事项;
(九)除《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审议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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