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1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9717 证券简称:九州生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2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1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丰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 月 13 日,丰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开
庭传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宜兴市陶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合作方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5 年 4 月 28 日被告与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公告编号:2025-004
合同就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后,审计结算金额 52162032.78 元。原告主张其基于被告与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了相关义务,被告已累计支付款项42174010.13 元,但剩余 9751855.65 元未予支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工程款 9751855.65 元;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暂未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在审理中,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定论,其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无法精准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为案件开庭审理做准备工作,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提交法院审查。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公告编号:2025-004
六、备查文件目录
传票、起诉状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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