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第七章 监事会 ...... 31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 ...... 34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三章 附则 ...... 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徐州市九州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江苏九州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6 号徐州软件园 C-1-B 号楼
301-314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57.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精心、精细、精致、精品。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园林绿化;景观建筑工程设
计、施工、养护;生态农业种植、技术开发、服务;观光农业服务;苗圃种植、 销售;园林绿化配套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古建筑工程的施工及修缮; 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及设计;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施工; 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茶社(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 屋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 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服务(不 含劳动派遣);电气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2412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股本总额 2412 万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比例如下:
序 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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