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9726 证券简称:欣欣文化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泉州欣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梁建锋、王春蓉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13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梁建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 董事长
王春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 董事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履行承诺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4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12 月,欣欣文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建锋、王春蓉作出公开承
诺,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通过股权转让、修改经营范围等方式解决控制
的泉州市嗨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欣欣文化的同业竞争问题。上述主体未在承诺
期限内履行公开承诺,并将承诺履行期限变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梁建锋、王春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构成未履行承诺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梁建锋、王春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公开承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5-004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高度重视此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公开承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梁建锋、王春蓉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13 号)
泉州欣欣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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