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839729 证券简称:永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6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德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1,453,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 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1月 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1,453,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杨傲冰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 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认定游启有、李永红等 28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 求意见,公示期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上述拟认定核心 员工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4 年 12 月 9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永顺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5)、《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 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91,453,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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