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5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9731 证券简称:讯华高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讯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24 日以通知或邮件的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书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及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8
子公司武汉瑞迅发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需要,拟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利率等以最终签定的贷款合同为准。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书胜、许红萍拟为上述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延续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兴业银行延续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965 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为 1 年,利率以合同为准。
公司以自有房屋(坐落于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 K-3 地/块
1 单元 14 层 17 室、18 室、19 室、20 室、21 室)作为此期间贷款所确定的债务
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红萍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885 万股为上述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担保范围、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书胜、许红萍拟为上述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28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讯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讯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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