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9731 证券简称:讯华高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讯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3 月 7 日以邮件或通知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书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公告编号:2025-015
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书胜、许红萍及董事唐成勋拟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的银行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借款金额、利率及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书胜、许红萍拟为上述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因此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5
子公司武汉瑞迅发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需要,拟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00 万元贷款,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书胜、许红萍拟为上述贷款所确定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讯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讯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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