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30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9734 证券简称:福立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位于昆山市千灯玉溪西路南侧、秦峰南路东侧建设1#-3#厂房、办公楼、食堂、仓库、地下泵房水池、值班保安室及门卫工程,建筑面积为74,150.12平方米。2019年5月29日,公司与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为:福立旺新厂房的桩基、土建、安装、后配套工程;建设单位: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公告编号:2019-029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2,769,091.39元,净资产为332,462,133.09元,本次合同标的金额为146,817,238.00元。本次合同标的金额未达到总资产的50%,亦未达到净资产的50%,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合同相对方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合同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批,无需其他第三方同意或审批。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盛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昆山市玉山镇中山村23号楼D4店面
公告编号:2019-029
主要办公地点为昆山市玉山镇中山村23号楼D4店面
法定代表人为:徐国俊
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91320583733786725X
经营范围:建筑装潢工程设计、施工:水电安装,市政工程,市政养护维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绿化养护:土木建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拆卸: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暖通设备工程。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徐国俊。
(二)应说明的情况
合同相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合同相对方长期专业承包建筑劳务施工,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曾承包建筑施工评价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用。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福立旺1#-3#厂房、办公楼、食堂、仓库、地下泵房水池、值班保安室及门卫工程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74,150.12平方。
施工工期:于2019年6月16日计划开工,2021年2月2日计划竣工。
(二)合同金额
公告编号:2019-029
本次建筑工程价款合计146,817,238.00元(壹亿肆仟陆佰捌拾壹万柒仟贰佰叁拾捌元整人民币),包括土建、装修安装部分,工程总价以工程竣工最后的结算为准。
四、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将加大公司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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