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4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9743 证券简称:旭业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实际控制人涉及仲裁及股权冻
结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涉及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肖怡涉及诉讼及仲裁且林肖怡所持有公司
股份20,923,578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6.65%。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
16,091,68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831,894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4日。冻结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事项未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主办券商,现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公司就上述事项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19-019)、《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公告(补发
一)》(公告编号:2019-020)、《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
人涉及诉讼公告(补发二)》(公告编号:2019-021)、《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仲裁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与培训工作。提升公司规
范化运营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与及时。对于本次补充披露信息给投资
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旭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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