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1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9749 证券简称:炬申物流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实力,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证券监管机构审核后实施。
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我们认为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0-023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制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为保障公司上市后股价处于合理的价位,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制订<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订《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降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制定了相应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议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23
六、关于制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制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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