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公告编号:2020-065
证券代码:839749 证券简称:炬申物流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等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上述事项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核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该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小板上市中介机构具备上市服务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质,具有为公司中小板上市提供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0-065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资
料。经审查,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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