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轶峰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轶峰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轶
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股票发行议案。2023 年 11 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145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 元/股,募集资金
435 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24 年 1 月 1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82 号)。根据 2024 年 3 月 28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希会验字[2024]0010 号《验资报告》,2024 年 3 月 13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三方监管,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收到的募集资金 435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账号:5013100097059752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本期期初余额 4,350,000.00
加:利息收入 1,110.59
二、募集资金使用 4,350,000.00
其中:
偿还银行贷款 4,350,000.00
三、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出 1,110.59
四、注销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四、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情况。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3、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6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用于偿还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435 万元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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