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9754 证券简称:轶峰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
的参与对象变更名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事项及原因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张春根先生、郑俊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晁倩女士因个人原因退出持股计划,按照《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张春根先生、郑俊先生将所持有的全部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蒋晓艳女士,晁倩女士将所持有的全部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员工董素云女士。董素云女士符合新参人员的相关规定已经过持有人会议审核同意,成为持股计划授予的新参与对象。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由 15 人变为 13 人。
二、变更事项的审议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一次修订稿)》相关规定:持有人主动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终止或解除合同属于非负面退出情况,锁定期内,持有人发生非负面退出情形并经持有人代表认为应当退出本持股计划的,则持有人应无条件将所持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价款=实际出资款×(1+LPR×持有份额年限)-持有份额期间已获分红款项,并由持有人承担已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款在拟退出人员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完成份额转让及合伙企业工商变更登记后 3个月内支付完毕。(持有份额年限为自持有人实缴出资之日至持有人发生退出情
形之日的实际服务月数/12,不足 1 月的按工作日天数/22 计,下同。LPR 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变更事项已经持有人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变更后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
拟认购份额(份) 拟认购份额占比%
序号 姓名 人员类别
1 蒋晓艳 董事长、总经理 693,340 47.8166%
2 张韵 董事 316,666 21.8390%
3 杨洋 董事 186,666 12.8735%
4 许传勤 董事 160,000 11.0345%
5 钱斌 监事 16,666 1.1494%
6 钱良敏 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 16,666 1.1494%
股计划条件的员工
7 杨良平 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 16,666 1.1494%
股计划条件的员工
8 李中满 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 10,000 0.6897%
股计划条件的员工
9 卓荣年 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 6,666 0.4597%
股计划条件的员工
10 杨月婷 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 6,666 0.4597%
股计划条件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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