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轶峰新材
NEEQ: 839754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蒋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建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建明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8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7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3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7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32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1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行政人事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轶峰新材、轶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峰、本公司
子公司 指 芜湖轶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平台 指 芜湖轶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会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oHs 指 ROHS 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
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
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 2006
年 7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
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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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