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9755 证券简称:恒丰泰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
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
法律法规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全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 法律法规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 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 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 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 有关信息未出现其他影响公司的市场传闻。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用暂缓与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于不符合暂缓与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七条 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遵循以下程序:
(一)与上述事宜相关的公司部门、子公司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
报告,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判断该事宜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并及
时报告总经理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对于该事项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有疑问时,应
当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咨询;
(三)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四)总经理签字确认;
(五)董事长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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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由证券部妥善归档保管。
已暂缓披露或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应当及时核 实相关情况并披露。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说明未 及时披露的原因、公司就暂缓或者豁免披露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已采取的保密措 施等情况。
第八条 对于已办理暂缓与豁免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及时
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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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