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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0 15:45:42 股吧网页版
恒丰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9755 证券简称:恒丰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
东大会运作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按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
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抵押、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各交易事
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30%的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担保。

除上述规定外,公司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除应及时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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