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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0 15:45:48 股吧网页版
恒丰泰: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9755 证券简称:恒丰泰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一)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二)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 纳股金;

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 (三)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相应的表决权; 得退股;

(三)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 (四)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建议或者质询;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
(五)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
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六)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 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五)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七)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或者转移公
份; 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积极采取措施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及其关
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
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

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
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
清偿能力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无
正当理由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无正
当理由放弃对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权或承担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单笔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的
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抵押、对外 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抵押、对外投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各交易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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