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江苏华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江苏华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404 号
江苏华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华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冶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695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华冶科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 3,841.82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冶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我们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冶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华冶科技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一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五、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况。
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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