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9761 证券简称:隽秀生物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山东隽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隽秀生物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隽秀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非上市公 规定,制定本章程。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款》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由高秀岩、尹芙蓉、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727.26
渊、张迪、宋健、烟台隽安投资中心(有 万元人民币。
限合伙)、烟台源创科技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
2,727.26 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为
2,727.26 万股。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六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限公司。 立,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诉讼方式解决。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 (六)其他法定情形。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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