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1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9764 证券简称:新瑞欣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银行借款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瑞欣精密线锯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控股公司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坚、董事龚清清、浙江求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发生本次担保的关联方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股法人股东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银行借款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性质, 公告编号:2017-049
关联董事黄志坚、龚清清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浙江新瑞欣玻璃 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 股份有限公司 黄志坚
股份有限公司 82号
龚清清 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 - -
珠城西路16号
黄志坚 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 - -
珠城西路16号
(二)关联关系
黄志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龚清清: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志坚的配偶;
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法人股东。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瑞欣精密线锯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控股公司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志坚、董事龚清清、浙江求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17-049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增强控股子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子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该关联担保行为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无偿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满足了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是子公司在发展壮大过程中的必经之路。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对控股子公司发展经营的支持,有助于子公司筹集日常发展所需的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浙江新瑞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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